绍兴某小区物业经理吴某私刻房产公司公章、发票专用章,将人防车位长租给小区业主,骗得百万余元。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月8日从绍兴上虞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起诉的这起合同诈骗案日前一审宣判,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22年夏天,某小区业主张先生发现自己一年前通过物业公司租赁的车位被房产公司贴了“车位租赁无效”的通知单。他在业主微信群晒出租赁证据——有房产公司盖章的车位租赁合同、收款收据,不少业主反映与他有同样的遭遇。报警后,警方查明一起合同诈骗案。 据介绍,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吴某在任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期间,在房产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刻房产公司公章、发票专用章,盖在“车位租赁合同”、“收款收据”上,将人防车位按市价长租给业主,合计骗取130余万元。案发后,吴某已归还80余万,法院责令其退赔剩余赃款40余万元。 检方提醒,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业主向房产公司租赁使用权时要确认销售方是否得到授权或及时向房产公司确认合同的真实性。 |